9月26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二分局一行10人在该局副局长曲延强的率领下,来我局交流执法监察工作。市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杨文平向客人详细介绍了我市土地全程监管、部门联合执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就宅基地管理等有关问题与客人进行了交流探讨。
近年来,我市执法监察工作按照“重预防、严查处”的原则,积极强化执法监管措施,初步探索形成了一条批前监管、批后跟踪和竣工验收的全程监管新路子。一提前监管关口。市国土资源局发文规定,国土资源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必须首先经执法监察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其他审批环节,将建设项目用地等监管的关口提前到各项审批之前,并规定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未经依法处理的,受理部门不得受理其申请,预审部门不得通过预审,其他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发放有关证书;市、县局规划、用地、矿管等业务机构在预审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同级执法监察机构,县级执法监察机构8小时内报市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区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结案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处理结果上报市执法监察支队。另外,执法监察机构在集体会审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强批后跟踪监测监管。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要求,执法监察支队安排专人根据掌握监测监管系统提供的信息,全面加强土地批后跟踪监测监管,发现违法,及时制止。2010年,支队共跟踪监测新增建设用地125宗,发现并处理15宗未能按期动工建设或存在其他问题的项目用地。三是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市国土资源部门参加有市规划、建设、人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依法对所有建设用地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用地验收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该工程不得通过竣工联合验收。此举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有效地扭转了以往国土资源部门“有权批地无权管,遇到违法干瞪眼”的现象,通过联合验收,目前,我市建设用地单位依法依规用地、严格遵守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用地批准文件的意识明显增强,土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