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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各种行为如何罚款

发布日期:2010-02-28访问次数: 字号:[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至四十条规定: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至四十四条规定: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下;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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