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擅自批准占用土地行为的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除此以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等条款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查处擅自将集体土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行为的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干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擅自批准占用土地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不足0.33公顷(5亩),或者其他耕地不足1公顷(15亩),或者其他土地不足2公顷(30亩)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耀本农田0.33公顷(5亩)以上不足0.67公顷(10亩),或者其他耕地1公顷(15亩)以上不足2公顷(30亩),或者其他土地2公顷(30亩)以上不足3.33公顷(50亩)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从木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最未达到但接近第(三)项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垂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其他较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撇职处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第五条规定,实施第四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旧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一百亩以上的; (四)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他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五)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出租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最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最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转贴自:国土资源报 2005.11.10 |